小伙吃面吃出头发将店家告上法院 最终获赔1016元

2018-08-31 18:27:41  阅读 3020 次 评论 0 条

近日,网友“海花”在知乎上

分享了自己的一次维权经历

还晒出了一系列照片

迎来数千网友为他的较真手动点赞

事情其实非常简单,网友“海花”在宁波一家面馆吃面时,发现了一根比面条还长的头发,本想要个道歉,未料店家的态度竟不以为然,经过几次沟通都未达成共识后,店家抛出一句“你去法院告我啊”,于是,小周人生第一次走进了法院,并最终获赔1016元!

网友叶子说,“这不是钱的事也不是闲的,就是因为我们很多消费者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才让店家猖狂,多一些像你这样的人,店家就不敢忽视了”,同时网友也点赞受理这个案件的法院:“这法院的态度简直可以做全国学习榜样!”

面里有头发

90后小伙将面馆告上法庭

网友“海花”真名叫周强,是名90后小伙。日前,他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7月2日工作日,周强在工作单位附近找了家面馆点了碗16元的面,“吃了一两口,就发现一根头发,比面还长”,周强随即就叫来了服务员。

谁知道服务员态度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她说有根头发很正常嘛,我给你换一碗?!不然你还想怎样?“

服务员这么一说,倒让周强较真了起来,他要求服务员叫老板或者经理过来。谁知道服务员说,老板不在,经理要晚上8点才回来,你爱怎样就怎样吧。

就这样,周强被晾在店里,没人搭理。“原本她表达一下歉意,重新给我做碗面,这事就过去了”,周强说,为了出口气,他随即拨打了12315、12331,还用手机查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之后,12315介入调解,原本周强想着如果对方退一赔三也就算了,但店家一口咬死只肯退一赔一。

4天后,7月6日,周强和面馆经理的电话沟通中还是没谈拢,对方还撂下一句话:你去法院告我啊!

▲到海曙法院自助立案

▲到海曙法院自助立案▲到海曙法院自助立案

“这个经理可能觉得我会忍气吞声,我才不”,挂断电话40分钟后,周强就来到辖区内的海曙法院对面馆提起了诉讼,要求面馆按照《食品安全法》退一赔一千元。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法官20分钟诉前调解

面馆最终接受退一赔一千

在海曙法院立案后,法院调解中心对双方进行调解,但最终没有调解成功。法庭定于8月15日早上9点对此案进行开庭。

8月15日早上8点50分左右,庭审法官再一次组织双方进行了诉前调解。办案法官水法官在调解时向面馆声明,周强的要求是符合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的,如果调解不成由法庭宣判的话,法庭还是会将做出公正判决,万一败诉,对于面馆来说,也不是好事。

在经过20分钟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和解,面馆最终接受退一赔千,共赔偿周强1016元,周强撤诉。

▲最终调解成功,店家退一赔一千

▲最终调解成功,店家退一赔一千

“在去法院立案的时候,我就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一审不行就二审,但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解决”,作为90后,周强还未和法院打过交道,一度以为会很难,但这次的经历告诉他,现在到法院立案非常方便。

周强说,虽然是金额很小的案子,法院也非常重视。当时调解的一位钟法官还告诉周强不用担心金额小,一分钱的案子他们都一样审理过。

周强也想借自己的经历告诉大家,如果遇上这样的事,不要怕麻烦,一定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小伙的这波操作

在微博上迅速引来2万多网友转发

大家一片惊呼:

干得漂亮!

就欣赏这样较真的人!

很多网友分享了自己的亲身经历:

“小事也能维权!”

大V“江宁婆婆”也在转发后科普

本地网友更是现身说法:在浙江办事就是这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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