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要分房东一半拆迁款,电视剧都不敢这么编

2018-09-06 16:12:00  阅读 3564 次 评论 0 条

“拆迁补偿为啥只给房东,不给我们这些租客?”

这句沙雕味十足的话语来自于微博网友@艾影晨光 数天前分享在网络上的一段聊天对话截图。

一位上海房东,因为自己的房子要面临拆迁,他同意给予租客一定的补偿,然而让人没有想到的是租客居然提出了要分一半拆迁款的要求。

500

光看这段对话的前几句,让人莫名以为这两人是夫妻呢?

接下来,就看到这位租客以自己承租3年为由坚持自己的诉求,认为同意拆迁“这么大的事”也需要租客自己同意才能签字,并且威胁说要打官司。

房东也是被租客强词夺理的神逻辑搞懵了,自己才是房子的权利所有人,“合着我借你3年房等于一分没赚,我还倒贴你300万?”

500

500

500

500

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租客眼见着自己的“洗脑术”没有成功,就直接爆粗口,威胁说要找人来给房东一个教训。

最后面发了几十秒钟的语音,虽然不清楚其中内容,想必也是粗鄙不堪。

500

500

这样的聊天截图分享到网络上之后,自然是引起了轩然大波。

有人指责租客的无理取闹,也有人怀疑这段对话的真实性,尤其是最后面房东的一句“你以为这是在你们XX”更是有地域攻击之嫌疑。

就在越来越多网友倾向于这就是一个可能把玩笑开过了头的段子时,@艾影晨光 又继续分享了两张截图说,“段子一样来源于生活”,希望某些指责是地域黑的网友可以闭嘴。

500

第一张截图来自于该博主的一个聊天群内其他网友的爆料,因为没有旁证,我们可以暂且放下。

500

但是第二张截图就是真真实实发生过的例子了,而且就是几年前发生在上海、最后面闹上新闻的。

2011年6月上海西藏南路有家商铺,房屋的权利人把房子出租给了某服饰公司,租期到2013年11月底结束。2013年前后该商户被纳入了拆迁范围,房东表示期满后不再续约,于是租客开始要求巨额的拆迁补偿。先是提出9000万元的拆迁补偿,后来降低尺寸到2000多万元。最后说1600万元一分也不能少,不然就不搬走做钉子户。

500

当时因为租客多次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最终选择强制执行对这家服饰公司进行清场。但是万万没想到,租客竟纠集了几十名员工和家属抗拒强制执行,有2个人情绪还十分激动。最终公司法人被拘留15天!


500


事实上,觉得自己是租客可以分房东拆迁款的人绝对不在少数。

有网友说,有人为此专门打电话给电台说要曝光房东的“无良”行径;有律师说自己接到过好几次类似的咨询,被自己三劝五劝之后还是坚持要打官司:

500

租客与房东之间因为拆迁而产生的利益纠纷,有没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条款呢?还真有!

根据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征收程序中的被征收人,房屋总价值补偿以及相关的各项奖励由被征收人享有。换而言之,租客无权获得房屋拆迁补偿,要求给予安置补偿款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但政府在制定拆迁征收方案时,会综合考虑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利益,有针对性地设置不同的补偿项目和标准。作为房屋的使用权人,承租人在征收过程中可能会有利益受损,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搬家搬迁费、设备设施移装补偿费等综合补偿。

500

(网络图)

政府征收是基于公共利益作出的行政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参照不可抗力予以处理。房东要求解除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视为单方违约,更不能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面对这种情况,租客可以:

其一,解除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并拿回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其二,与房屋的所有权人协商,在所有权人进行产权置换后,重新与所有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其三,向拆迁人申请房屋搬迁补助费。

500

事实上,@艾影晨光 分享的聊天截图还真不是假的。据《新文化报》报道,这正是来自上海的王先生遭遇到的真实事件。也可以想见,他的租客是多么地令人无语,让人真切体会到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的真理。

所以啊,这位租客,现在最要紧的事还是想想接下来住哪儿吧!

你是可以拿到一定的补偿,可是此补偿非彼补偿,还是不要痴心妄想、奢求太多的比较好!


本文地址:http://bloguan.com/?id=450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博观网对观点赞同或支持。
版权声明:本文为转载文章,来源于 观察者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